一、招標條件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區騾馬洞水庫工程由宜昌市夷陵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宜昌市夷陵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夷陵區騾馬洞水庫初步設計的批復》(夷發改農經[2017]8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湖北黃柏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申請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基金及貸款。項目招標人為湖北黃柏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主要為修建大壩、溢洪道、輸水建筑物、防汛道路、管理設施等。
2.2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紙、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圍內的工程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2.3工期:180日歷天。
2.4工程質量要求:國家現行相關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5工程安全要求:國家現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安全標準合格等級。
三、 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2014年1月1日以來至少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本項目最高限價的60%的土石壩、砼壩(含水庫工程和水電站工程)的施工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信譽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和投標保證金
4.1本項目實行網上下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注冊成為宜昌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網員后,方可登錄至網員專區下載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投標人未按規定在網上下載招標文件的,其投標將被拒絕。(具體操作參見《宜昌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交易系統投標企業操作指南》),獲取上述資料時間為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6月9日上午9:30時。
4.2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繳納人民幣陸萬元整投標保證金。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通過在網員誠信庫中備案的企業銀行基本賬戶,將所規定數額的保證金以轉賬或電匯方式繳納至該項目所對應的保證金收取賬號內(不接受現金繳納),具體保證金收取信息詳見招標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項目所對應的保證金收取賬號各不相同,投標人應注意不得混淆。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人投標文件的遞交采取書面遞交的方式。投標文件和相關原件資料在2017年6月9日9:30時前提交至宜昌市夷陵區發展大道111號夷陵國際大廈4樓421室開標大廳,由招標人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接收。逾期送達的原件資料將被拒絕。
5.2本招標工程的開標將于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在宜昌市夷陵區發展大道111號夷陵國際大廈4樓421室開標大廳公開進行,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攜帶其身份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證(不含臨時身份證)原件準時參加開標會。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夷陵區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三峽日報、夷陵區發展和改革局網、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上發布。
七、聯系人及方式
招標人:湖北黃柏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區夷興大道176號
聯系人:劉叢星
聯系電話:0717-7827788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號興發廣場15號樓5樓
聯系人:高開華
電 話:0717-6485566-8042
時 間:2017年5月19日
備注:投標人擬派的項目經理(建造師)(下同)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1)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約定的工程驗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內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經建設單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