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牌坊河整治(東站路-東山三路)項目施工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次招標項目宜昌市牌坊河整治(東站路-東山三路)項目已由“宜開經【2015】18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宜昌高新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宜昌高新區生物產業園內。
2.2 本招標項目的建設規模:宜昌市牌坊河整治(東站路-東山三路)項目牌坊河干流9+550~12+350及12+950~13+050段、牌坊河下游K0+000~K1+060段,宋家河支流0+000~0+220)。
2.3本招標項目的計劃工期:180日歷天。(實際開工日期以監理下達的開工令為準)
2.4本招標項目的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范圍內的牌坊河干流9+550~12+350及12+950~13+050段、牌坊河下游K0+000~K1+060段,宋家河支流0+000~0+220)。施工內容為河道清淤、拆除、護坡、欄桿、面層鋪裝、箱涵、截污管道等全部工作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2.5本招標項目的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相關施工驗收標準規范的合格等級標準。
2.6 本招標項目的安全生產要求:達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合格標準,嚴格按合同專用條款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條款的約定執行,避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如下(詳細內容和要求見招標文件):
3.1 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提供建筑企業資質證書(印有二維碼)復印件,并注明此復印件用于某工程投標專用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如是聯合體投標,雙方均需提供)
3.2 投標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提供副本原件,如是聯合體投標,雙方均需提供)
3.3 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提供副本原件,如因辦理年檢證書在有效期內而未提交原件的,則應提交企業法人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開具的有效證明原件,同時還應附上證書復印件;如證書不在有效期內,則評委不予采信,如是聯合體投標,雙方均需提供)
3.4投標人主辦方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含臨時執業證書),注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其注冊證書上所記載的聘用單位必須為該投標人,同時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在在建工程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并按招標文件要求作出承諾(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及安考證原件);
3.5投標人主辦方擬派技術負責人須具有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提供職稱證原件)
3.6投標人主辦方擬派現場專職安全員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提供安考證原件)
3.7投標人必須為“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以下簡稱省一體化平臺)登記單位。(省外企業在“省一體化平臺”中打印《省外建筑業企業投標信息登記表》,省內企業在“省一體化平臺”中打印截圖證明本企業是‘一體化平臺’登記單位,如聯合體投標,雙方均須提供)。項目其他管理人員要求:投標人主辦方應提供擬派本項目的現場關鍵崗位管理人員(質檢員、施工員、現場專職安全員、技術負責人各1人)證書原件,且擬派本項目的上述現場管理人員不得互相兼任;
3.8投標人主辦方的信用分值須為80分及以上。投標截止時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在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誠信住建信用信息專欄”(以下簡稱“誠信專欄”)查詢投標企業信用信息等情況,并將查詢結果在開標現場當眾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級以“誠信專欄”查詢結果為準)。初次進入我市建筑市場且未進行信用信息登記的企業,誠信等級認定為B級,誠信分值計為80分;
3.9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 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10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3.11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但應符合招標文件中關于聯合體的具體要求,主辦方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標準的投標人才能通過資格審查。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逐項對照上述資格審查條件提交相應的原件供評標委員會核查(同時提供原件清單二份),且投標文件中須提供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否則評委和招標人將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應及時登錄“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和“宜昌建設行業綜合監管系統”(以下簡稱“綜合監管系統”)核查施工項目負責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項目或者變更項目負責人的應及時在“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綜合監管系統”完善相關手續。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工程實行網上下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注冊成為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員后,方可登錄會員專區并按網上提示下載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投標報名時間為 2017年1月18日上午9時00分至 2017 年1月28日上午9時00分止。投標人未按規定在網上下載招標文件的,其投標將被拒絕。(具體操作參見《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交易系統投標企業操作指南》)
5.投標保證金
本項目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叁拾萬元整(¥:300000.00 元)。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通過在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網員誠信庫中備案的企業銀行基本賬戶,將所規定數額的保證金以轉賬或電匯方式繳納至該項目所對應的保證金收取賬號內(不接受現金繳納),具體保證金收取信息詳見招標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項目所對應的保證金收取賬號各不相同,投標人應注意不得混淆。
6.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17年2月17日上午9時30分。請將電子投標光盤遞交到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東大道2號)七樓707室,將電子投標文件上傳到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會員系統投標文件上傳欄目。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到指定地點,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傳輸到相關網站欄目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投標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關注本次招標過程中發布的變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關信息。
7.開標
本招標工程的開標將于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在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東大道2號)七樓707室進行,投標人主辦方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須是擬派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原件準時參加開標會。否則由評標委員會按招標文件規定處理。
8.合同簽訂: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須由中標人的法定代表人親筆簽署。
9.信息發布開始時間:2017年1月18日。
10.信息發布媒體:《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宜昌高新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網》。
招 標 人:宜昌高新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尤勇
聯 系 電 話:0717-6268864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號興發廣場15號樓5樓
聯 系 人:高開華
聯 系 電 話:0717-6485566-8032
時 間:2017 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