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區黑臭水體整治工程和宜昌市五龍河綜合整治工程截污管道
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宜昌市城區黑臭水體整治工程和宜昌市五龍河綜合整治工程截污管道,已由宜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宜發改審批[2017]10號、[2014]163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政府投資及銀行貸款,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宜昌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規模:本工程規模為紫陽河、卷橋河、聯棚河、長嶺河黑臭水體整治和五龍河綜合整治工程截污管道。
2.2建設地點:宜昌市點軍區。
2.3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范圍內的紫陽河、卷橋河、聯棚河、長嶺河的鋪設HDPE纏繞增強管截污管道,鋪設焊接鋼管截污管道,新建檢查井、沉泥井、倒虹井、截流井,新建一體化預制式污水泵站和五龍河的截污管道等工程施工階段和保修階段的監理。
2.4工期控制目標:同各單項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5質量控制目標:同各單項工程施工合同質量要求。
2.6安全生產控制目標:達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規定的合格標準。
2.7計劃監理與相關服務期:施工階段監理服務期為各單項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礎上再增加90天;保修階段監理服務期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如下(詳細內容和要求見招標文件):
3.1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須提供副本原件)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須提供副本原件)
3.3投標人必須為“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以下簡稱省一體化平臺)登記單位。(省外企業在“省一體化平臺”中打印《企業基本信息表》或《駐鄂回執單》,省內企業在“省一體化平臺”中打印截圖證明本企業是‘一體化平臺’登記單位。(截圖詳見附件1.2.3.4)
3.4擬派項目總監自2014年1月1日以來以項目總監身份承擔過(已完成或在建)單項施工合同金額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污水管網工程類似施工監理工作;(須提供監理合同或中標通知書或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備案證等有效證明原件,但應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內容)
3.5擬派項目總監、安全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須提供證書原件(湖北省外企業相關人員崗位證書如不在有效期內的,應由企業法人注冊地的頒證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出具的文件或證明,并能如實反映上述考核內容。其中總監須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且證書上記載的工作單位為該投標單位,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監理工程師應由取得《湖北省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或《監理工程師培訓教育證書》的專業監理工程師擔任);
3.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3.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8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人須以獨立投標人身份參與本工程投標。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逐項對照上述資格審查要求提交相應的原件供評標委員會核查(同時提供原件清單二份),且投標文件中須提供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否則評委和招標人將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標準的投標人才能通過資格審查。
重要提示: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應及時登錄“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和“宜昌建設行業綜合監管系統”(以下簡稱“綜合監管系統”)核查項目總監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項目或者變更項目總監的應及時在“湖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綜合監管系統”完善相關手續。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本工程實行網上下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注冊成為宜昌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網員后,方可登錄會員專區下載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招標文件下載時間為2017年3月18日10時00分至2017年3月28日10時00分止。投標人未按規定在網上下載招標文件的,其投標將被拒絕。(具體操作參見《宜昌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上交易系統投標企業操作指南》)
5. 投標保證金
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元)。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通過網員誠信庫中備案的企業銀行基本賬戶,將所規定數額的保證金以轉賬或電匯方式繳納至該項目所對應的保證金收取賬號內(不接受現金繳納)。保證金繳納時間以該項目所對應的保證金收取賬號中顯示的到賬時間為準。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本工程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10日10時00分,提交地點為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東大道2號)七樓701室,由招標代理機構接收,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投標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關注本次招標過程中發布的變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關信息。
7. 開標
本工程的開標將于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在宜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東大道2號)七樓701室開標大廳公開進行。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原件準時參加開標會,否則由評標委員會按招標文件規定處理。
8. 合同簽定:本工程監理合同必須由中標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洽談并簽署。
9. 信息發布開始時間:2017年3月18日。
10.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宜昌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宜昌新區門戶網》、《宜昌城建投資控股集團網》、《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網》上發布。
招 標 人:宜昌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 189 號
聯 系 人:張標
聯系電話:0717-6353309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號興發廣場15號樓5樓
聯 系 人:高開華
聯系電話:0717-6485566-8038
日 期: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