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二期項目臨時施工道路工程
招標公告
根據湖北省財政局“鄂財采認[2016]-09502號”計劃下達函的要求,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委托擬就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二期項目臨時施工道路工程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現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洽談。
一、采購項目編號:HBXYZB(2016)0416
二、采購項目名稱: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二期項目臨時施工道路工程
三、采購項目預算:人民幣45.40萬元
四、項目概況:
(1)工程內容: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二期項目臨時施工道路工程,主要工程內容包括:土方工程;新建道路全長約
(2)施工地點:宜昌市開發區發展大道52號
(3)總工期:30日歷天。
(4)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的合格等級標準。
(5)工程安全生產要求:達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的合格標準。
(6)因該道路與高速路口的匝道口相連,占道施工許可證須由成交供應商在成交公示期內到楚天高速相關部門自行辦理。
五、供應商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采購項目的特殊條件要求:
①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須提供副本原件)
②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證書原件),(如證書在有效期內因辦理延期手續而不能提交原件的,應提交證書復印件,并由企業法人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機構出具正在辦理延期手續的證明原件。證書不在有效期內的,評委不予采信。)
③擬承擔本工程項目負責人須具備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含臨時執業證書),注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證書上所記載的聘用單位應是該供應商,且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須提供建造師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原件)
供應商在遞交談判響應文件的同時,應逐項對照上述特殊條件提交相應的原件供評標委員會核查(同時提供原件清單二份)。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標準的供應商才能通過資格審查。
六、談判文件的發售時間和購買方法:
1、發售時間:
2、購買方法:本項目實行現場報名,供應商可在規定時間持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到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宜昌市中南路35號興發廣場15號樓5樓)購買談判文件。
3、文件售價:招標文件售價500元/套,售后不退。
4、本項目談判保證金為人民幣捌仟元整(¥8000.00元)。談判供應商應在談判截止時間之前,將談判保證金存入指定賬戶(詳見談判文件)。
七、談判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送達地點:
1.談判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談判響應文件送達地點: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會議室。(宜昌市中南路35號興發廣場15號樓5樓)
八、談判時間和地點:
1.談判時間:
2.談判地點:宜昌市中南路35號興發廣場15號樓5樓(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八、發布媒體:《湖北政府采購網》、《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網站》。
九、聯系方式:
采 購 人: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聯系人:祁興國
聯系電話:18972593608
采購代理機構: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徐玲
聯系電話:0717-6485566轉8041或13477834245
傳真電話:0717-6492345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