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庫區湖北省興山縣峽口鎮龔家村岸線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三峽庫區湖北省興山縣峽口鎮龔家村岸線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監理,已由宜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 “宜發改審批[2012]350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興山縣峽口港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申請三峽后續規劃項目資金和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5%和85% ,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該工程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規模:沿香溪河左岸修建護岸,護岸工程等級為4級。
監理服務期要求:施工階段監理服務期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礎上再增加60天;保修階段監理服務期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年。
工期控制目標:同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質量控制目標:同施工合同質量要求。
安全生產控制目標:達到國家現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規定的合格標準。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約為3570萬元。
招標范圍:施工圖設計范圍內的施工階段監理、保修階段監理(以上兩項包括泊位下河坡道護坡工程、堆場護坡、擋土墻、土石方工程等所有工作的內容)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監理綜合資質或具備港口與航道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提供副本原件)。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投標人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投標,投標文件的單位蓋章必須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蓋章無效;(提供副本原件)。
3.3、擬派項目總監必須滿足以下要求: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專業為港口與航道工程,且為在興山縣公共資源交易網進行網員登記時備案審查合格的人員。
3.4、擬任投標項目的監理人員總人數不得少于4人(其中:總監1人,安全監理工程師不少于1人且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擔任)且證書上如有記載的工作單位必須是該投標單位。
3.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3.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人須以獨立投標人身份參與本工程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同時提交以上資格審查要求的原件及原件清單一份供評標委員會審核(如因遺失、年檢或資質升級等其它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當地行業地市級及以上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原件),否則,評標委員會將不予以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標準的投標人才能通過資格審查。
4.1凡參加的投標人,請按照《興山縣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員登記辦法》規定的要求,每周三、周四下午至興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網員登記手續,網員登記類型為監理企業。企業領取網員密匙后,憑密匙登錄興山縣公共資源交易網,按網上提示下載招標文件。下載招標文件時間為2016年3月1日至3月23日08:30時。
4.2請參加的投標人須憑密匙登錄興山縣公共資源交易網,通過網上商城點擊或者交納納投標保證金。未按本要求點擊或交納投標保證金的將不能參與本項目投標。投標保證金采用現金形式交納。投標保證金額度為10000元。
5.1書面投標資料提交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23日08:30時,書面投標資料提交到興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大廳(古夫鎮香溪大道29號),由招標代理機構接收,逾期送達的書面投標資料將被拒收。
5.2本招標工程的開標將于投標截止的同一時間在興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大廳(古夫鎮香溪大道29號)公開進行,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攜身份證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原件準時參加。
6.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興山縣峽口港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興山縣峽口鎮
聯 系 人:萬志宏
電 話:13872648752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號興發廣場15號樓5樓
聯 系 人:高開華
電 話: 0717-6485566
2016年 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