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山縣水月寺鎮高嵐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監理發包公告
一、興山縣水月寺鎮高嵐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監理已由湖北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以“鄂農辦發〔2015〕24號”文 批準建設。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發包人興山縣水月寺鎮人民政府的委托,負責興山縣水月寺鎮高嵐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監理發包事宜,現決定對該工程采用抽簽的方式選定承包人。
二、本次發包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本項目監理選定一家單位負責該工程施工階段和保修階段的監理。
工程建設地點:興山縣水月寺鎮高嵐村、南對河村
建設規模:建設高標準農田0.56萬畝
概算工程投資:701萬元
建設資金來源及出資比例:財政資金100%
2、監理服務期要求:所有項目施工階段監理服務期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礎上再增加60天;保修階段監理服務期為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年。
3、工期控制目標:同各單項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4、質量控制目標:同各單項施工合同質量要求。
5、安全控制目標:達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的合格標準。
6、發包內容:設計施工圖紙、項目發包文件、答疑文件等相關文件范圍內的所有施工階段和保修階段的監理。
三、本工程對承包申請人的資格標準如下(詳細內容和要求見發包文件):
1、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監理綜合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提供副本原件)
3、擬派項目總監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擬派項目總監必須具有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且為興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備案合格的人員,注冊專業為水利水電工程,證書上記載的工作單位為承包申請單位;(提供證書原件)
4、擬任本項目的監理人員總人數不得少于3人;(總監1人、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安全監理工程師不少于1人且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擔任)(提供證書原件)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發包項目投標;
6、與發包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人須以獨立投標人身份參與本工程投標。
投標人應逐項對照上述資格審查要求提交相應的原件供評標委員會核查(同時提供原件清單二份),否則評委和招標人將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標準的投標人才有可能通過資格審查。
四、凡有意參加承包者,承包申請人應按照《興山縣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員登記辦法》的要求,每周三、周四下午至興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網員登記手續,網員登記類型為監理企業領取網員密匙后,憑密匙登錄興山縣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xsxz.gov.cn),按網上提示下載發包文件。下載發包文件時間為2015年8月3日至8月13日23:59時。
沒有辦理一年期網員的承包申請人可按照《興山縣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員登記辦法》(登陸http://www.xsxz.gov.cn政務公開欄下載)至興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臨時網員登記手續(領取密匙) 。
五、承包申請人須在2015 年 8 月13 日23:59時前登錄興山縣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xsxz.gov.cn)通過網上商城繳納發包文件工本費和承包保證金,發包文件工本費每套100元(人民幣),承包保證金:2000.00元 (人民幣)。
六、本項目采用抽簽法確定承包候選人。
七、本項目承包(合同)價:110000.00元
八、本項目的發包會將于2015年8月14 日下午15:30時,在興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古夫鎮香溪大道29號)三樓公開進行,承包申請人準時參加。
九、發包公告發布開始時間:2015年8月3 日。
十、發包公告發布媒體:興山縣公共資源交易網。
招 標 人:興山縣水月寺鎮人民政府(蓋章)
地 址:興山縣水月寺鎮
聯 系 人:曹斌
電 話:13329811611
代理機構:湖北興焱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蓋章)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號興發廣場15號樓5樓
聯 系 人:高開華
電 話:0717-6485566-8035